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,主要解决了生产企业办理“免、抵、退”税先期的数据采集、归并整理、复杂计算及后期的务机关反馈处理等关键业务问题,已于2002年12月1日正式在国家税务总局广域网上发布全国。
为了积极有效地做好“免、抵、退”税工作,在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及信息中心的直接领导下,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联合大连龙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研制了《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》。
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特色
1.更好的操作系统适应性
2.更好的稳定性、安全性
3.更强大的功能
4.更智能、友好的人机交互
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升级说明
一、免抵退业务调整
1.《出口货物免、抵、退税申报明细表》超期数据校验规则调整;
2.逾期未申报数据查询(出口货物)查询规则调整;
3.数据一致性检查,调整《出口货物免、抵、退税申报明细表》超期数据检查逻辑。
二、单证申请业务调整
1.《委托出口货物证明》超期数据校验规则调整;
2.《代理出口货物证明》超期数据校验规则调整;
3.逾期未申报数据查询(代理证明)查询规则调整;
4.数据一致性检查,调整《代理出口货物证明》超期数据检查逻辑,增加对《委托出口货物证明》的检查。
三、信息及其他业务调整
1.《出口退(免)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》超期数据校验规则调整;
2.《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》超期数据校验规则调整。
四、其他优化调整
1.《出口报关单数据修改与确认》优化数据显示及打印的顺序。
五、其它
1.新增《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》表单,增加相应采集、申报、打印、查询、撤销等流程;
2.新增《出口退(免)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》表单,增加相应采集、申报、打印、查询、撤销等流程;
3.外部数据采集,优化出口货物报关单“数据检查”功能,在检查过程中可直接对“关联业务表”及“汇率”进行配置;
4.恢复《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》采集、打印、申报、撤销等功能;
5.《退(免)税备案变更申请》校验规则调整;
6.《出口货物免、抵、退税申报明细表》填表说明调整;
7.增加电子口岸对接出口报关单操作说明。
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更新方法
1.安装时请先按安装向导安装sc_2.0.2.160501.exe,为了后面的增量升级包安装方便,这里尽量不要更改安装路径。
2.然后点安装sc_2.0.3.160901.exe,注意这一步的安装路径要选择正确。
3.点安装后系统指示安装成功。
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.0版操作指南及v2.0.2.160901已一起打包供用户下载,使用中如有疑问请参阅操作指南。
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v2.0.9.171001更新
1.新增《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》申报及相关业务流程;
2.新增《延期申报明细表》申报及相关业务流程;
3.《出口退(免)税备案表》采集功能优化;
4.报关单确认功能,C&I、C&F折算FOB价时关于杂费的计算逻辑调整。